信用合规评价咨询:010-51664305
电子信箱:cnusaaa@163.com
1法律责任承诺:根据国家信用法律规定,本所对所出具的信用证书、信用报告、信用铭牌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热点文章
热点企业
当前位置: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 >> 信用政策 >> 【信用】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
【信用】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
信息来源:中国信用协会 时间:2014-1-27
    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月15日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。会议原则通过了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,并要求: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政府要以身作则,带头推进政务公开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,推动地方、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,构建信息共享机制。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,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。加快推动立法。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,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,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。

  会议强调,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长期、艰巨的系统工程,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推进。要把社会各领域都纳入信用体系,食品药品安全、社会保障、金融等重点领域更要加快建设。要完善奖惩制度,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,加强诚信文化建设,打造良好信用环境。

  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(草案)》。草案更加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,重点强化了三方面的要求: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对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;二是强化政府监管,完善监管措施,扩大监管范围,严肃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、不作为等行为;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,加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责任人的处罚,让肇事者、责任人付出更大的代价。会议决定,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
 

Copyright 2008-2022年 cnusaaa.com All.rights.Resened. 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 版权所有 | 信用合规评价咨询:010-516643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