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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提供“虚假证明文件罪”
信息来源: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 时间:2014-9-25
 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第二百二十九条):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;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。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、验资、验证、会计、审计报告、资信评估、信用评级、各类认证、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(包括各类虚假认证证书、虚假评级证书、虚假荣誉证书、虚假信用报告、虚假信用标准、虚假资质证书等等)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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